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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3日,财政部官方网站公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8〕18号,简称“通知”)。
财政部赶在节前公布新政,是要让大家都安心过年吧。
新的补贴政策如何?以下为大家解读几个要点:
一、政策过渡期: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
新的补贴政策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新政对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
下图是旧政策的补贴标准
即《财政部 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
对于工况续航达不到150公里的电动汽车,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上牌,依然可以按照旧政策执行,获得旧标准的0.7倍的补贴。
对于工况续航超过150公里的电动汽车,在2018年6月11日之前上牌,也将获得旧标准0.7倍的国家补贴。
二:补贴要求的续航里程标准提高:工况续航达到150公里才有补贴。
以下是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标准。
由图中可以看出,纯电动汽车最低补贴额度为1.5万元,最高补贴额度为5万元。插电混动汽车补贴为2.2万元。享受补贴的最低工况续航里程也达到150公里。
三:细化对电池能量密度的要求。
政策规定:纯电动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150 km。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乘用车工况法续驶里程不低于50 km。
同时,纯电动乘用车动力电池系统的质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05Wh/kg,105(含)-120Wh/kg的车型按0.6倍补贴,120(含)-140Wh/kg的车型按1倍补贴,140(含)-160Wh/kg的车型按1.1倍补贴,160Wh/kg及以上的车型按1.2倍补贴。
四:对百公里电耗的补贴标准更加细分和科学。
政策规定:百公里耗电量(Y)优于门槛0(含)-5%的车型按0.5倍补贴,优于门槛5(含)-25%的车型按1倍补贴,优于门槛25%(含)以上的车型按1.1倍补贴。
五:插电混动车的纯电续航不同,补贴标准也有差别。
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低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B状态燃料消耗量(不含电能转化的燃料消耗量)与现行的常规燃料消耗量国家标准中对应限值相比小于65%,比值介于60%(含)-65%之间的车型按0.5倍补贴,比值小于60%的车型按1倍补贴。工况法纯电续驶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其A状态百公里耗电量应满足纯电动乘用车门槛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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