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7
今年三月二十日,市民王先生收到40余万元补偿款,持续了两个多月的由借车引发的诈骗案终于告一段落,这次的事件也给了我们很大的警醒。
民警接到报案并了解情况
今年一月五日,市民王先生来到闵行公安分局古美路派出所报案:他名下的一辆奥迪Q5L在本人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买卖过户。根据王先生回忆,去年10月他将车辆借给朋友费某使用,12月王先生发现交管12123上无法绑定该车,似有异常,于是上门讨要。得到的结果是钱某将车转借给钱某的哥们了。后来经过王某屡次联系钱某均未得到结果,不得不不求助警方。经民警调查发现,钱某的确于去年10月29日向王先生借车,当天就取走了车辆。根据钱某的说法,他于10月31日凌晨将该车借给另外一位朋友。十一月二日,哥们表示需要资金周转,要用车做抵押,希望钱某做担保人,并保证一回老家就会还钱,车辆也就能够取回。钱某便答应了哥们的请求。但直至十一月底,一直联系不上哥们,而且对方手机号注销,微信也被拉黑。钱某对整件事情向民警“据实相告”。但民警掌握的银行转账记录却与钱某的说辞大相径庭:车辆抵押的十万元全部转入了钱某的银行账户,而且钱某提供的“哥们”蔡先生的信息却很模糊、过于碎片,可信度很低。经民警多方查证,最终通过保险公司找到了经手此车的中介的办公地点。民警通过报警人王先生还了解到更多线索:王先生平时习惯将车辆的相关证件和驾驶证件放在车内,方便路上临时需要时手忙脚乱,同时,由于王先生与钱某是从小长大的,互相存有对方身份证照片。中介公司办理该奥迪车过户时用的是王先生的身份证照,材料存在漏洞,所以民警以此为据,上门与中介负责人恳谈,从中获知“抵押过户”全过程均由钱某办理,从未出现过所谓“哥们”这一重要线索。再结合钱某银行转账记录,民警认为钱某有重大作案嫌疑。
发小把自己骗的团团转
二月八日,钱某到派出所接受调查,经过一番审问最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钱某交代,去年十月借车后他就做了抵押,并且从中非法获利的十万元全部被自己挥霍殆尽。这令王先生十分震惊,从小一起长大的朋友,竟会欺骗自己,还用去年归还欠款的记录充当成借款凭证,来办理抵押车辆。因为车辆逾期未赎回,结果被变卖,现在已无法追回。钱某因涉嫌诈骗罪已被闵行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我们应该提高安全意识
警方提示:为杜绝违法犯罪的可能,市民应当保管好个人的身份信息,千万不能最易提供给他人。我们应该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识,不能因为所谓的“面子”、“哥们感情”而置自己甚至家人的利益于不顾。
标签:
内容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易车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