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为了您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
chrome
Firefox

工具栏

扔下河的福睿斯,戴上手的铁镣铐

私人车位被占用的纠纷时有发生,但这种情况一般都是不了了之,因为占用车位这种“小恶”行为,处于法律法规的模糊地带,现存法规很难对占车位的当事人形成实际性的惩罚。不过近日发生在福州市仓山区的占用车位事件,结果令所有人都瞠目结舌。


11月18日夜间,福州市仓山区融信白宫小区业主林某发现自家车位被占,在要求车主陈某挪车无果后,于11月19日叫来叉车,将陈某占用车位的轿车扔进了小区附近的流花溪,并发狠话:“这破车我也赔得起”!

根据视频来看,被扔下河的是一辆老款长安福特福瑞斯,车型具体款式不详,但是新车售价应该是在10万元左右,二手折旧后价格应该在几万元,也许是因为车价确实不算太贵,因此有了陈某口中的“破车”。

如此具有戏剧性的一幕,竟然在现实生活中上演了!这样的举动引起网上轩然大波。大部分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支持“扔车”的林某,认为“恶人自有狠人收”,十分解气!与此同时,也有网友认为,占用车位虽然可恨,但是林某的行为实属过激,涉嫌破坏他人财物,不值得支持......

是对是错,每个人的心里都有一把杆秤。于情,林某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被“理解”,毕竟从11月18日到11月19日,占位的车辆都没有挪走,可见作为车主的陈某多少都存在“故意”的嫌疑,是他无理“挑衅”在先。

只不过,林某的行为并非明智之举,解决问题的方法有很多种,而他偏偏用了最偏激的一种。“扔车”一时爽,但是因此带来的后果,很可能会让他追悔莫及,因为他触犯了最基本的底线——法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说的数额较大,指的是损失财物达到5000元以上,而那辆被扔下河的福睿斯,价值远不止这个数。

所以,林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刑事犯罪,等待他的,有可能是牢狱之灾!

事发后,车主陈某报了警。11月20日上午,涉事车辆被打捞了上来。下午,林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叉车司机龚某也已到案。你没看错!是“刑事强制措施”,这意味着事情的性质已经十分严重!

事态发展至此,原本占理的林某,已然是全盘皆输。占用车位的陈某固然不厚道,但林某的行为更不值得被提倡,用“大恶”来惩治“小恶”,是本末倒置。如果非得说林某的做法有什么意义的话,那就是给吃瓜群众上了一课:不要得理不饶人!不要意气用事!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自己的车位被占,正确的操作是什么样的呢?

首先当然是以理相告,很多车都会留上联系电话,直接打过去让车主挪车,最好录个音作为备用的证据,其实多数人还是讲道理的。如果车上没有留联系方式,可以通过“交管12123”APP,用“一键挪车”功能,输入车牌号就能联系上车主,告知对方挪车。

在已告知车主的情况下,如果对方无动于衷,可以请求物业进行处置,期间也要留下各种视频、音频证据,以备不时之需。如果物业也管不了,那就直接报警处理,就算对方头再铁,也不敢和警察杠上,至此,这事基本上就解决了。

切记!无论憋了多大的一肚子气,都要在法律的框架内行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标签: 福睿斯

内容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易车立场

收藏

收藏成功 ! 去易车app查看收藏文章

猜你想看

+加载更多

活动推荐

广告
  • 奖 
  • 抢 
  • 奖 

CopyRight © 2000-2023 BitAuto,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购车咨询:4000-168-168 (周一至周日 9:00 – 21:0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