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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包车拉货被罚三万 是交警太狠还是车主无知?

和众多车型一样,面包车在国内拥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诞生了多款神车,像金杯昌河五菱等在道路上随处可见。由于内部空间大,拉运乘客、装载货物甚至搬家都能看到它的身影,绝对方便而且还省钱。以至于有很多做小生意的为了方便,都会选择用经济又实惠的来作为运输工具。

但是,车主们不得不面对一个尴尬的处境,这些被用来拉货的却往往可能成为交警,路政,运管等单位的罚款对象,并且罚款的力度也是相当大,曾经有一位车主,开着自己的出门摆摊,结果被当地的运管部门以不合法运营为由,直接把车辆扣押,还开了一张3万元的罚单。

其实在很多人眼中,就是拉货用的,如果不能拉货将会失去存在的意义,但是执法部门处罚车主是否合理呢?

拉货该不该罚?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载客汽车车身外部的行李架和内置的行李箱外,不得载货,载客行李架载货,从车顶起高度不得超过0.5米,从地面起高度不得超过4米。

虽然条文里对载客载货有所要求,但是几个实质性的问题并没有明确界定。其一,车辆内置货物的数量、重量和体积都没有具体界定,其二,车辆的行驶证上并没有标注“核定的载质量”,所以对有些的处罚并没有明确的依据。

车主被罚到底冤不冤?

交警对处罚主要是看车辆的后座位是否拆卸,有没有拉一些违禁物品。有很多司机会在车上拉危险货物,像是煤气罐等等;还有一些里塞了满满一车的人,例如包括司机能坐8个人,却硬生生塞进20几个人,甚至还有一些司机喜欢“钻空子”,拉的货物很危险,这样的情况被交警查出来是很严重的,除了交罚款也别无他选。

另外,路政运管部门也有权利对进行查处,如果车主没有办理运营证,并且拉运货物上路,如果被路政运管部门发现,他们就可以以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为由进行罚款。

如何才能避免被罚?

首先,车主要保证不能超载上路,不管是货物还是乘客,都要在车辆合理的范围内,这样既保证行车的安全,同时也不给执法部门以开罚单的借口。其次,车主不要对车辆进行改动,甚至是移动座椅,避免被盯梢的可能。

假如真的需要用进行拉货的话,笔者建议车主应该去交通运管部门办理一个营运证明的。办理营运证,固然手续有些费事,但是在路上驾驶就不再需要担惊受怕了,固然营运车辆有报废期限,但是对付这种低端工具车来说,往往没有到报废期,本身也会到一个改换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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