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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发布了《天津市优化小客车调控政策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优化后的调控政策包括实施无车家庭其它指标、个人阶梯摇号指标、高层次人才指标、汽车融资租赁经营指标等方面变化。
图片来自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
该政策意见征求时间为今年10月7日至13日,市民可通过“天津交通运输”微信公众号提交相关意见。
天津市将在年内定向投放3万个无车家庭其它指标,该指标用于在天津市购车使用。无车家庭其它指标按照申请时间顺序配置,符合以下规定情形的,可以于本措施发布之日起60天内,以家庭为单位办理1个“无车家庭”其它指标的申请登记:
此外,天津市将在年内定向投放1万个个人普通车阶梯摇号增量指标,该指标用于在该市购车使用。个人累计参加普通车摇号25次及以上且未中签的市民可参与个人阶梯摇号活动,该活动单独实施,具体情况以调控服务机构发布的配置公告为准。
在天津市依法设立的从事汽车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符合已纳入监管名单、监管评级为A级、具有汽车租赁业务经验且近一年未发生有责投诉等条件后,可结合实际业务规模限量申请指标用于汽车租赁业务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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