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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家三口看车展,儿子划伤展会的车,竟被索赔26万

“太离谱了,你们这是讹人呀!”


天津,一家三口去看车展,儿子划伤了展会的车,竟然被汽车经销商索赔26万元。当事人父亲拒绝赔偿,认为对方狮子大开口,最多只愿赔偿1万元。双方协商无果后,闹上了法庭。




案件回顾



天津的李先生,是一家小企业的老板,经过多年的努力打拼,小有积蓄。


儿子乐乐今年6岁,即将成为小学生,考虑到接送上学的便利,以及做生意的排面,李先生一家有了换辆高档车的打算。


此时,北京正在举办一场隆重的国际车展。参展方有几百个国内外知名品牌,不乏各种豪华奢侈品牌汽车。


李先生听说展会不仅品牌多,现场订购也有相当大的优惠。于是,带着妻子王女士以及乐乐来到了北京,决定参观车展。


车展当天,人山人海,观众络绎不绝。各大车企都带来了他们最新的车型,还有很大的优惠力度。


展车前,高挑靓丽的车模,吸引着众人的目光和摄像机的镜头。一些展厅,甚至被观众堵得水泄不通。整个展厅可谓场面宏大,相当热闹。


李先生一家,直奔几个心仪的豪华品牌,咨询合适的车型。


当他们来到某家国内销量前三的豪华品牌展厅时,王女士被眼前的一款新车型所吸引。”老公,这辆好好看。我好喜欢。“”嗯,确实不错。"于是李先生找来了该品牌的销售人员,咨询车型的配置和价格。


销售人员笑脸相迎, 滔滔不绝地介绍这款新车。过了一会儿,乐乐有点不耐烦了。跟王女士说,“妈妈我好累。”


于是王女士领着他到旁边的休息区坐了下来,倍感无聊的王女士掏出了手机刷视频。可她不知道,乐乐此时已经跑到了一辆展车的旁边。


他觉得这车很酷,很好玩,于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玩具,在车上画了起来。汽车销售人员都在忙着接待客户,而乐乐个头又比较小,根本没有人注意到他。


直到一位销售人员经过,看到了乐乐以及车上的伤痕,这才制止了他,并且赶紧叫来了主管。


主管调取了监控录像,找到了李先生一家。得知缘由的李先生和王女士,非常吃惊和生气。李先生平复了下情绪说道:“确实是我们儿子有错,不过也就是一些划伤,按市场修复价格赔偿就是了。”


可品牌方的主管却认为,修复过的问题车无法按照新车出售,要求李先生一家赔偿26万元。


李先生倒吸一口凉气,愤怒的说道:“你们这不是讹人吗?一点划伤,就让我们赔偿这么多!而且你们也没有起到看护好汽车的责任。这样吧,今天算我倒霉,给你们1万元,就此解决!”


但是主管却死活不同意,最终双方商量无果,李先生选择了通过诉诸法律




案件分析


民法典》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造成他人损失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6岁的乐乐是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划伤了品牌方的车,造成了品牌方的经济损失,理应由监护人李先生承担赔偿责任。


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应保证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本案中,车展的组织者即举办方,作为展会服务的经营者,应当确保参与展会的人员安全和展销车辆的安全,但其并未能预防和阻止参展车辆受到损害,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上述法规,本案李先生和展会组织者,在此次事件中都有过失,应当共同承担侵权责任,按照相应比例赔偿。


最终法院判决李先生承担30%的责任,赔偿品牌方8万元,其余部分和相关费用。由展会组织者赔偿。



案件总结




通过此次事件,大家应该知道,作为监护人的父母,一定要看管和教育好子女,避免其对他人造成人身或者经济伤害。


同时,任何活动的组织者和参与者,一定要做好安全措施,保障活动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对于这件事,各位读者有什么看法,欢迎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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