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浏览器版本过低,可能导致网站不能正常访问!为了您能正常使用网站功能,请使用这些浏览器。
chrome
Firefox

工具栏

湖南新规:小车高速超速10%以下不罚 非必要不进行移动测速

为更好地统筹发展与安全,进一步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提升人民群众通行高速公路的体验感、获得感,5月12日,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发布《规范高速公路超速违法行为查处工作八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

规范测速执法方面,《措施》明确,5月31日前,将对所有测速设备再次进行全面梳理,全部移除仿真测速设备,在湖南省公安厅门户网站(湘警网)、湖南高速警察微信等媒体动态公布省管高速公路测速点位情况;非必要不进行移动测速;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全面排查高速公路限速值,经交通工程论证后,对部分限速值较低的路段进行优化提速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超速违法处罚调整方面,《措施》明确,小型汽车超速10%以下的,不罚款不记分;小型汽车超速10%(含)以上未达20%的,适用首违警告。首违警告,是指未造成交通事故,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我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处罚。

优化高速公路出行体验方面,《措施》提出,将联合交通运输部门对高速公路各类交通标志进行全面排查,及时优化整合,避免标志及信息过载;与地图导航公司对接,核对测速点位,避免导航误报、频繁提示测速信息。

《措施》公布了监督电话,省级0731-84068000,市级12122。同时,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在湖南高速警察微信开通“高警听您说”专栏,集中受理群众对测速工作的各类咨询、投诉、建议。

来源:微星

内容由作者提供,不代表易车立场

收藏

收藏成功 ! 去易车app查看收藏文章

猜你想看

+加载更多

活动推荐

广告
  • 奖 
  • 抢 
  • 奖 

CopyRight © 2000-2023 BitAuto,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北京易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购车咨询:4000-168-168 (周一至周日 9:00 – 21:00) 法定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