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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2024年6月7日消息,晋江市泽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因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被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处人民币2万元整(Y20000)罚款。
据公告内容,晋江市泽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触犯法律法规,被晋江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处以罚款。
晋江市泽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第7项级别2档次B,构成了安全生产违规行为。晋江市应急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基准(2024年版)》的规处,对晋江市泽兴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进行罚款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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