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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号”电摩无法上牌引纠纷 车管所:买车时应注意看“轻便”二字

菏泽市的刘先生最近遇到了一件烦心事。他两年前花了3000多元购买的一辆九号牌电动摩托车,在准备上牌时却被告知无法办理,原因竟是车辆后座带有的脚蹬与荷载人数规定冲突。这一突如其来的情况,让刘先生觉得既无奈又愤怒,他觉得自己被卖家“坑”了。

两年前,刘先生在菏泽市八一路九号牌电动车专卖店选购了一辆电动轻便两轮摩托车。当时,卖家告诉他这款电动车是可以上牌的,而且强调一般情况下没必要上牌。然而,当刘先生真正去车管所上牌时,却被告知这款车的后座脚蹬设计不符合规定,无法上牌。

“当初卖家说这车能上牌,我才买的。现在突然告诉我不能上牌,我觉得我被欺骗了。”刘先生无奈地表示。他觉得自己花了这么多钱买的电动车,却因为一个看似不起眼的脚蹬而不能上路,这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刘先生前往门店与卖家理论,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卖家坚称自己当初并没有承诺过这款车一定能上牌,而且表示两年前这款车确实是可以上牌的,现在政策有变,责任不在他们。

那么,这款车到底为什么不能上牌呢?记者联系了菏泽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规定,轻便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1人,是不允许后座载人的,因此也不允许安装后座脚蹬。而普通二轮摩托车荷载人数为2人,则需要安装后座脚蹬。部分厂家为了规避这一规定,在后座车身两侧盖板下安装可拆卸式脚蹬,这种做法是不符合规定的。


对于卖家的说法,车管所也给出了回应。相关负责人表示,两年前的政策与现在确实有所不同,但卖家在销售时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车辆的相关规定和限制。如果卖家没有明确告知或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那么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这起事件引发了网友的广泛讨论。有人认为卖家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应该承担责任;也有人认为消费者在购买时应该更加谨慎,了解清楚车辆的相关规定和限制。无论如何,这起事件都提醒我们在购买电动摩托车时一定要注意查看车辆合格证和发票等文件,并了解清楚车辆的相关规定和限制,以免遇到类似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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