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侄子醉酒追尾叔叔,拉弟弟来顶包!需承担什么法律后果?

近日,江苏城市频道“零距离”报道:6月6日凌晨,在苏州一大桥发生汽车追尾摩托车的交通事故。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后,只见被撞摩托车驾驶员浑身散发着酒味,神色紧张,一查后果然是醉驾。

事故双方竟然是叔侄

男子小文自称是汽车驾驶员,然而民警经过现场走访,确认小文并非实际驾驶人,而是为哥哥小张拉来顶包的。更离谱的是,这起事故的双方驾驶人竟是叔侄。

原来,当天晚上叔侄3人聚餐,酒足饭饱后叔叔老张开着摩托车、侄子小张开着汽车带着弟弟小文出发。随后,在经过一座大桥时就发生了汽车追尾摩托车的事故。为了能够保险理赔,小张就让没有喝酒的弟弟来顶包。

经检测,叔侄两人每百毫升酒精含量均超过80毫克,属于醉驾。

律驰驾道观点

根据两院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12条第1款的规定,血液酒精含量不满150毫克/100毫升的,是可以依法不追诉的,但本案当中小张为了能够走保险,让没有喝酒的弟弟来顶包,就属于逃避、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的行为,那么根据意见第10条的规定是要从重处理的。也就是说,本来很有可能不起诉,因为自己让人顶包却会被从重处理被起诉,实在得不偿失。

喝酒不开车,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安全的尊重。无论是为了自己,为了家人,还是为了社会的和谐与安全,我们都应该牢记:喝酒不开车,让每一次出行都成为安心的旅程。

热爱汽车,从关注律驰驾道开始。


标签: 追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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