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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杨铮
3月21日晚,北京市商务局等7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关于鼓励汽车更新换代消费的方案》。由7部门联合印发的通知指出,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鼓励新能源汽车消费的部署要求,进一步促进本市汽车消费增长,优化本市汽车结构,鼓励本市乘用车置换新能源小客车,特制定本方案。
方案针对以置换方式购入新能源汽车的个人消费者,最高补贴标准为每辆1万元,实施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具体而言,补贴对象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消费者:
1.自然人车主。
2.2023年3月1日0时至2023年8月31日24时期间,报废或转出本市注册登记在本人名下1年以上的乘用车,在本市汽车销售企业新购新能源小客车,开具本市《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手续。
3.报废或转出本市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车辆档案注销或转出时间为准,购买新能源小客车时间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具时间为准,新购新能源小客车上牌时间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供的新车注册登记时间为准。
补贴标准按照转出本市或报废的乘用车类型(新能源小客车和其他乘用车)和使用年限划分,单车最高补贴1万元,具体见下表。补贴资金将以转账方式发放到符合补贴条件的对象银行账户上。
以下为方案核心内容解读
来源:北京市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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