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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成都一辆迈巴赫撞倒多人」称肇事者已被控制正在调查,造成 2 死 2 伤
4月1日凌晨,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发布了相关的情况通报,通报中称:事发于3月31日19点33分许,地点位于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15号门前路段,肇事车辆撞了电动车和自行车,警方到场后协助将伤者送医,目前事故已造成2死2伤的后果,肇事司机为37岁男子张某某,人已被控制,警方正依法展开调查。
行车记录仪记录下了撞击瞬间画面,当时,肇事车辆车轮与地面擦出火花,撞人后仍冲出百米远。
有目击者说,肇事车辆为黑色奔驰迈巴赫,肇事司机当场被警方控制。
事后司机被警方控制
从事故现场来看,司机身着黑色短袖,手脚舞动,举止异常。司机的异常举动与“毒驾”的可能性相符合,认为他可能是在事故前就已经吸食了毒品。
毒驾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员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存在安全驾驶的隐患。“毒驾”和“酒驾”都是机动车驾驶员上路前绝对禁止的行为。
吸食合成毒品后,毒品会让人的精神极端亢奋,甚至有“妄想、幻觉”等症状,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判断力低下甚至完全丧失判断。从历史来看,毒驾往往和非常严重的交通事故相关,主要是驾驶者在幻觉中,亢奋的状态让人的行为匪夷所思。
关于毒驾处罚的问题:目前的刑法只是对醉驾做出了处罚规定,没有规定毒驾。
因此,对毒驾的法律责任的规定主要在《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毒驾的参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进行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量刑标准在中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明确规定,根据具体罪行的不同,处罚也有所区别。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量刑标准和相关法律规定:
所以,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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