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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铃控股有限公司(下称江铃公司)2014年发布陆风X7车型并于2015年9月上市销售,该车型外观与捷豹路虎公司2010年推出的路虎揽胜极光车型极为相似。2016年,捷豹路虎就知识产权和不正当竞争向江铃控股提起诉讼。
今年3月判定陆风X7车型抄袭路虎,根据判决书显示,法院要求江铃公司停止生产两款陆风X7特定车型,向捷豹路虎公司赔偿共计150万元,并在官方网站及媒体上发表声明。
这场诉讼历时3年,本以为一切尘埃落定,但近日有知情人士透露,江铃控股不服判决,已上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江铃公司认为,“揽胜极光”与“陆风X7”的外观设计存在显著差异。并指出,由于汽车商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品牌、销售、价格等方面存在差异,遂不会因外观设计导致混淆。
目前,对于本次江铃公司上诉的具体细节暂未得知,但在早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曾裁定“复活”过陆风X7汽车的外观设计专利,后被捷豹路虎公司上诉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获得成功,陆风X7的外观设计专利最终才被宣告无效。
据了解,目前涉诉的两款陆风X7车型已停止销售,而陆风X7劲越版仍在销售中。陆风方面表示,X7劲越版在前格栅、尾灯等外观进行了微调整。
此前,该案被当作是外企起诉中国品牌汽车设计侵权胜诉的“第一案”。捷豹路虎公司在胜诉的那一刻,曾表示出对中国法庭知识产权案裁决的信心,认为这是维护他们权利、保护企业设计和创新的裁决。没想到江铃公司仍然不服判决,继续上诉。
写在最后
伴随中国汽车品牌的成长,以及汽车强国的号召,早期建立在逆向研发基础之上的造车方式应当改变。车市分化日益严峻,中国品牌车企应当有把产品做到极致的决心,产品力是车企抵御低迷市场冲击的重要防线。而不少业内人士也认为,“路虎胜诉事件”实则是法院对中国品牌敲响的一声警钟,也是对中国品牌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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