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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某高速路上,一辆私家车在跟车时开着远光灯,引发网友关注
前车车主因不堪后车远光灯持续侵扰
忍无可忍“放大招”
一顿连续爆闪弄得后车头晕眼花
事情一出
顿时引起网友的广泛关注与讨论
有网友力挺爆灯车主
“远光灯车主犯错在先”
但也有网友指出,“私自改装车灯同属违法,爆灯车主也要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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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自安装爆闪灯是违法行为,“以暴制暴”同样违法
交警提示
远光灯的使用要遵守以下规范:
无路灯照明或照明不良的道路,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在与其他车辆、行人交会时,改换近光灯,以防炫目;
路况不熟,需要看路牌等标识牌时,可以使用远光灯,但应当迅速恢复到近光灯;
超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变换使用远、近光灯或者鸣喇叭,以提醒前车注意避让;
在行经拐角、弯道、无信号灯十字路口时,可以变换使用远近光灯以作提醒;
车辆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车辆进隧道行驶,开启远光灯,遇车辆交会,提前变换为近光灯。
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碰到远光,不仅严重阻碍驾驶员视线,还可能因为炫光产生短暂视野盲区引发事故,如果您遇到远光车辆,一定要在保障自己行车安全的情况下,及时闪灯、鸣笛提醒对向车主,随意、滥用远光灯,对自己和其他驾驶员都是非常不负责任的。
(文章来源:广州交通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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