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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消费者黄先生称,他购买了一辆沃尔沃XC40新能源车,由于使用过程中出现了车辆失去动力的严重故障,之后更是经历了长达45天的售后维修。根据“新三包法”规定:“因质量问题累计修理时间超过30日”可以申请退换车辆,于是黄先生提出了退车诉求,但最终成都三和4S店却以回购形式进行了处理。
那“退车与回购”这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事后黄先生找到当地税务部门得到解释:如果是退车,那么购车时总额为3万余元的增值税可退回;如果是回购形式则属于二手车买卖行为,购车时的增值税就退不了。
记者随即联系4S店表示:当时回购时已经加上了税费进行折旧费处理,应该“是个误会”。在此提醒大家,当出现质量问题需要退车时,要再三明确处理形式,务必要清楚退车≠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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